








潍坊天立学校2025年高中招生录取标准
(补录)
潍坊天立学校2025年高中录取(补录)工作实行学校录取、市教育局监督的工作机制,严格按照省、市有关文件要求和我校已公布的招生录取方案,由学校招生录取委员会集体操作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择优录取的原则,根据考生志愿,依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等级,择优录取。
一、录取的基本依据和必备条件
根据潍坊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及学校招生录取方案,录取的基本依据是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。录取的必备条件是考生参加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物理、化学、道德与法治、历史、地理、生物、体育与健康以及信息技术、生物实验操作技能、劳动教育、美育等科目考试(或考查)并获得等级(符合相应条件,准予实验操作技能科目免考的除外);其中,劳动教育、美育均为B等及以上等级,信息技术为C等及以上等级,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达到合格等级;有一科或一科以上科目缺考的,不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。
体育与健康、综合素质评价两科等级等值互换后需平均达到2C等级及以上;第三组合中,道德与法治、生物两科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并获得等级。
二、普通生录取(补录)
补录第一志愿
普通生招生录取标准如下:
标准1:体育与健康、综合素质评价两科等级等值互换后需平均达到2C等级及以上。
补录第二志愿
普通生招生录取标准如下:
满足以下条件中即被录取。
标准1:语数英达到3C,物化历地达到2B2C,体育与健康、综合素质评价两科等级达到1A1B等级。
三、咨询电话:
0536-7574567/7571788 (招生办)
18953638688(品宣部金老师)
15169603461(高中部王老师)
潍坊天立学校
2025年7月20日